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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正式公布《红木制品等级》与《红木商用名称》两项标准

发布日期:2012-9-12
由华球体育红木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的《红木商用名称》(SB/T 10758-2012)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(SB/T 10759-2012)两项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8月1日发布(商务部公告 2012年第47号),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

     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2010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》(商办建函[2010]377号)行业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,由红木专业委员会负责《红木商用名称》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这两项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。

      在经历了起草、完成征求意见稿、征求意见和完成送审稿等阶段后,商务部于2012年5月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专家审定会,与会专家对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,并一致通过了对该两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。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,按有关程序上报国家商务部。

      2012年8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发布了《红木商用名称》(SB/T 10758-2012)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(SB/T 10759-2012)两项行业标准,这两项标准将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

      《红木商用名称》(SB/T 10758-2012)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(SB/T 10759-2012)两项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是红木行业的一件大事。该标准的实施可以加强对红木行业的规范管理,建立与国外红木进出口制度相对应的体系,弘扬红木文化,避免因红木商用名称混乱而造成的纠纷与争端,使我国红木行业得到健康稳定发展,同时切实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  《红木制品等级》(SB/T 10759-2012)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红木企业的科学管理,节约红木资源,推动红木制品的工艺与技术革新,推进产业升级,规避市场红木制品等级的混乱现状,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为使上述两项新标准能够及时准确地贯彻执行,华球体育红木专业委员会将于今年举行两项标准的宣贯活动,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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