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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挝木材加工与消费

发布日期:2012-5-9

 木材加工业

老挝的木材加工业在国家经济和地方就业方面有以下重要意义:①木材加工约占GDP6%,占制造业产值的32%;②2001年木材特许权使用费占国家收入的15%;③木制品出口额达7 800万美元,占正式出口额的25%(含木材出口额);④木材加工业就业人数2.2万人,占整个制造业就业人数的20%

20057月制定的“2020年老挝林业战略”,2001年老挝有160家制材厂和胶合板厂,每年木材加工能力约100m3,但实际加工木材仅为20%。大型工厂主要分布在中部和南部,大多从事制材、干燥及二次加工作业。大型工厂的锯末和厚板用于燃料,而小型工厂(加工能力5000 m3以下)的副产品几乎都用作燃料。当地社区也将副产品作为薪材利用。

木材加工厂大多属于民间所有,国营企业只有几家。在业内还没有具有较大垄断能力的大企业,但老挝中部和南部的一些大型工厂对森林资源有较大的影响力。

木材加工业者为了交流商业信息和研修等成立了木材生产组织。在邻国的交易商和买方占优的地区,这一组织可能会主导买卖市场。

 木材生产与消费

据“2020年老挝林业战略”数据,20002005年木材生产量为年均23m3,年可处理木材约46m3,但因为木材供应不稳定、机械老化和频繁停工等,实际处理能力不足50%

当地居民的木材采伐量统计起来很困难,所以不能准确地计算出国内的木制品消费量。虽然很难统计,但据推算国内年消费量为20m3,平均每千人37 m3。生产的木材90%用于出口,剩下的2.3m3用于国内消费。国内消费的大部分木材由小规模生产者提供,在900多家家具厂加工成家具、门及日常用品。加上当地居民的采伐合计供给国内加工用的木材估计每年约80m3

(李 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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